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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9消防宣传月|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政策解读-9

每年119消防宣传月,各地都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,希望加强大家对于消防安全的安全意识。今年是119消防宣传月设立三十周年,同时也是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“规定”)开始实施的年份。为进一步提升大家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认识,我们将解读规定的相关信息。

《规定》对高层民用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是如何规定的?

电焊、气焊等动用明火作业火灾风险大,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产生电弧或明火,伴有大量的火星飞溅和高温熔渣滴落,遇有可燃物时,极易引发火灾。近年来,由此引起的重特大火灾屡见不鲜,如2010年上海静安胶州路高层公寓“11.15”特别重大火灾、2017年天津河西区君谊大厦“12.1”重大火灾,都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,教训十分惨痛。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动用明火作业,应该提出更为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。为此,《规定》明确,一是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,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,落实现场监护人,配备消防器材,并在建筑主入口和作业现场显著位置公告。二是作业人员应当依法持证上岗,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,清除周围及下方的易燃、可燃物,采取防火隔离措施。作业完毕后,应当进行全面检查,消除遗留火种。三是高层公共建筑内的商场、公共娱乐场所不得在营业期间动火施工。四是不得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。

同时,《规定》对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违规电焊、气焊等明火作业的行为设定了罚则:对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、进行公告,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,由消防救援机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,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。

消防安全大于天,作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领域中的新规定,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高层民用建筑在消防安全领域中的不足之处。同时也给予相关责任方新的责任规范支撑,不断帮助各地提高消防安全系数,守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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